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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不知怎麼的,突然想到(通?)了一件事。



那天的狀況大概是這樣,

我一如往常的一邊牽著小猴子的手、一邊開著車,

原本正天南地北的東扯西聊,然後突然我便有感而發的說起:

「我突然覺得,其實我們兩個根本就不是什麼互補嘛!」

「蛤?! 補...你說補什麼啊??」

「互補啦! 我是說~我們不是常跟人說,我們兩個的個性還蠻互補的嗎?
  然後剛剛我突然想到,其實好像不是這樣子的耶!」


「嗯...雖然我們是有一些地方還蠻相像的,
  不過...個性和觀念上,確實有很多部分都很互補啊! 不是嗎?」

「其實嚴格講起來,妳剛剛說的也沒錯啦!
  只是我覺得,說我們是"互補的兩個人",總覺得好像少講了些什麼,
  應該是要說,我們其實是"努力成為互補的兩個人",這樣才比較精準嘛!」





如果大家不健忘的話,應該記得以前我有寫過類似以下這樣的想法吧:

「年輕的時候,我們總是百思不得其解,

  那所謂"對的人",到底是跟自己很像、還是互補的對象呢?

  然後慢慢的等自己遇過的人多了、見過的事也多了之後,

  才漸漸的明白原來無論是兩者的哪一個,如果去得過於極端都不會是件好事。



  如果你今天交往的,是一個無論各方面都很像很像自己的對象,

  那麼我相信剛開始的時候,那種就像遇見"男版或女版的自己"的感覺必定非常美妙。

  但日子久了之後呢? 

  當你所有的缺點,都像照鏡子般的從對方身上投射出來時,這感覺就不是很妙了吧!



  那相對的,如果你交往的換做是一個無論各方面都和你非常非常互補的對象呢?

  同樣的一開始時,你或許也會覺得這像是終於遇見"缺了的那一角"的感覺真的好圓滿。

  欠缺的、不足的,剛好由對方來補上,你只要負責擅長的部分就好了,這不是很輕鬆嗎?

  但日子久了之後呢?

  當你發現雙方能形成的交集與共識既少又難時,這看似輕鬆實則乏味的感覺真還美滿嗎?





而之後就像我說的,

隨著跟小猴子相處的時日越長,我漸漸的就越是發現....

原來像我跟她這樣,某些地方很像、有些地方卻又能互補的模式,才是我真正最想要的!



再說得更明白點就是呢~

如果兩個人大多數的興趣與優點都很相似,而缺點的部分又剛好都能互補的話,

我想這對我來說,應該就已經是我心目中最最接近完美平衡的一種理想狀態了吧!





不過最近我常在想,

人生中的許多問題,是不是不僅沒有標準答案,甚至其實也不存在固定的答案呢?



很多問題的答案,往往都是因人而異的,這點我一直都知道。

但原來有些問題的答案,更會隨著年齡與經歷的增長而有所變化,這我倒是正在慢慢領悟中。



就像今天說的這個問題,

它不僅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一切端看你怎麼取捨與選擇。

而且就像我當時說的,雖然之前我總認為我跟小猴子就是那樣的剛好,

無論是個性、興趣或喜歡跟討厭的東西,

某些地方就是那樣剛好的很相似,

然後又那麼剛好的,在某些部分卻又相當有默契的很互補。





乍看之下,我們這些相似與互補的部分,

好像都是緣份天註定、與生俱來的剛剛好。



但你們知道嗎? 實際上並非如此!

尤其是那些旁人看來,

甚至連我跟小猴子都一直以為是生來就剛剛好互補的部分,

如果逐條逐點的仔細去回想的話,

就會發現其實很多都是我們努力去讓自己成為能和對方互補的結果呢!





我大概舉幾個例子,大家應該就會比較容易理解了。

如果單從結果上來看,

無論教再多次,我就是學不會也記不住要怎麼操作洗衣機跟傳真機。

但就那麼剛好,3C家電白癡的小猴子,恰巧對於操作這兩種機器相當拿手。



但事實果真是如此嗎?

後來據這小孩自己說的,其實她從小到大根本也沒用過幾次洗衣機跟傳真機,

但能怎麼辦呢? 面對偏偏就是對這兩種機器沒輒的我,她也只能適時的扮演一下"家電達人"囉!





再說到另一個更不起眼的例子吧!

很多人應該都知道,阿宅我不僅很會切芭樂,而且就連挑水果也很有一套吧!

相反的我家小猴子呢...別說挑了,

就算是再怎麼好切的水果,只要交到她手上,下場絕對就是...醜得就像狗啃過的啦!!



但是你們知道嗎?

其實從小到大,應該說是一直到我開始追小猴子之前,

我不但幾乎沒切過水果,更別說是自己跑去水果攤買水果啦!

所以後來的結果,其實都是我一次次請教我阿母跟水果攤阿桑,並且不斷練習的成果呀!!





那麼至於其他像是...我可以睡很少、很守時;她卻很容易睡過頭、愛遲到。

她總是能夠很樂觀豁達的看待事情;我卻比較容易緊張、疑神疑鬼,相對的悲觀。



我比較細心謹慎、比較理性、做事比較有計畫;她卻老是大喇喇的、少根筋、做事很隨興。

她相對的比較有執行力;我卻總是想得太多、做得太少。



我很會做家事;她卻連吸塵器都不會用。

她很擅長換床單、床組跟鋪床;我卻連床單跟被套都分不清楚。



我很愛拍照;她卻只愛被拍。

她對穿搭很拿手又有主見;我卻一定要問過她才能安心。



以上這一堆乍看之下剛剛好很互補的地方,難道你們真以為都是緣份天註定的結果嗎?





坦白說,其實在跟她交往之前,

我也一樣又懶又愛睡、粗心又欠缺責任感、從不做家事,而且不懂也不愛拍照啊!

至於她呢,從小到大都是被捧在手心裡,哪需要費心去學跟做一堆從前壓根沒想過的事咧?



仔細想想,似乎真是如此呢!

畢竟這世上,哪來這麼多"天造地設的一雙",又哪有那麼多十全十美、毫無缺點的完人哪?





所以說到最後,兩個人是否能成為既相似又可以互補長短的伴侶,

取決的重點其實不外乎就兩點:有沒有心跟相不相信



因為有心,所以才肯放心去做。

因為相信,所以才敢毫無保留的去付出。



而這些,不就是讓自己跟對方能一步步成為互補的兩個人的先決條件嗎?





到底什麼才是"對的人"?

是要跟你很相像、還是能跟你互補的對象?

或是有點像又不太像,然後某些地方卻又能剛剛好的互補?



雖然正如我說的,這問題的答案因人而異,也並不存在所謂的"標準答案"。



不過我想,與其總是感嘆遇不到對的人,

或許不如試著換個角度去思考看看,要怎麼努力成為那個跟對方有點像卻又能互補的對象吧!




 明天就是嶄新的2013年了,
   趁著2012年的最後一天,在這邊也順便跟大家說聲:

   「新年快樂! 也祝大家都能心想事成,一天比一天更快樂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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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要成為一個能與對方互補的人是需要努力的,就按個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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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ckism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